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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二十三章 乱世生存

正文 第二十三章 乱世生存 (第2/2页)
  
  “刚才你答应我拿着十枚丹药离开,人生在世,无非才诚信二字,你不会要失信于人吧?”
  
  “诚信?你是怎么在这乱世中活下来的?你把自己也当个孩子了?孩子说的话也能相信?”王常林不屑地向前走了两步。
  
  当年徐寿辉满浸汗和眼泪对陈友谅说:“我把皇位让给你,我做平章,你看这样行吗?”
  
  陈友谅回头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徐寿辉,说出了他一生中听到的最后一句话,“你是怎么在这个乱世上生存下来的?”
  
  卫士上前,从预先准备好的铁锤打碎了徐寿辉的脑袋。
  
  这就是乱世的生存法则,徐寿辉,不懂,熊勇也不太懂。
  
  现在双方都有顾忌,稍有不慎必定身死道消,内心极为挣扎。
  
  王常林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直接向着熊勇砸去,熊勇强忍起身,用天谕流芳弓挡在身前。
  
  砰!
  
  石头狠狠地砸在天谕流芳弓之上,熊勇消耗巨大,竟然连一件绝元虚器其中蕴含的力量都无法开启,眼睁睁看着石头砸过来,然后连同自己砸到。
  
  熊勇摔到的同时,王常林顺势扑了上去,手中早已握着一块尖锐的长石。
  
  砰!砰!砰!
  
  王常林压在熊勇身上不停的敲打,一名堂堂的虚境高手,身受重伤之后又长途奔逃,终于消耗过度之下,被一个孩子砸死。
  
  直到临死之前他都不敢相信,自己的死,会是这个样子。
  
  熊勇的眼睛睁的很大,整个心脏早已血肉模糊,他曾经想过自己将来“了却君王天下事,嬴得生前身后名”的悲壮之死,却没想到最终落得一个抛尸荒野。
  
  “就这么死了?”
  
  王常林喘着粗气,连心脏都被洞穿,他刚才神经紧绷,不知道砸了多少下,内心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,每砸下去一次的瞬间,都能感觉血脉喷张,兴奋异常。
  
  可是,他从来都没有想过,自己的力量已经达到哪一步。
  
  “我杀人了?”
  
  王常林看到熊勇失去呼吸,这才瘫坐在地上,身上的虚汗也蹭蹭蹭的冒出来。
  
  杀人的时候没有感觉,但杀完人之后,内心的恐惧感似乎变得愈加浓烈。
  
  这是王常林第一次杀人,虽然他曾经亲眼看到峰子阳与王小高死在自己眼前,但这种杀人的恐惧感油然而生,曾几何时,他也到了杀人的地步。
  
  杀人很容易,难的是杀人之后内心所要承受的压力与将来所要面对的困境。
  
  每个人都可以杀人,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一名杀手或者刺客。
  
  一名杀手需要极高的心理素质,亦或者是变态,哪一个连环杀人者不是心理素质极高的人?
  
 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刺客,哪一个不是特立独行的奇葩?天下英雄谁敌手?
  
  诸如当年的专诸,他就是个重诺轻死的亡命徒,还有要离断臂刺庆忌,在战国时期是惊天动地的事。
  
  豫让,为达目的不惜残身毁容,隐姓埋名,两次刺杀都不成功。襄子感其诚,解衣令其刺,然后伏剑自杀。
  
  杀人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,但杀人却是达到目的最有效的手段,同时也是最快的捷径。
  
  王常林喘息大半刻钟,这才缓和过来,直接开始搜索熊勇身上还有什么宝贝。
  
  果不然,他身上还有三个银白色的瓶子,其中两瓶同样是丹药,另外一瓶是漆黑的药水,王常林搞不懂什么东西,但一并全收。
  
  除了这些东西之外,就只剩下这座天谕流芳弓了。
  
  “你说我这跟贼有什么区别?”王常林自嘲般笑了笑。
  
  此时,天边翻着鱼肚白,太阳似乎被冥王山的山峦挡住,天都快亮了。
  
  马瘦毛长蹄子肥,儿子偷爹不算贼。瞎大爷娶个瞎大奶奶,老俩口过了多半辈谁也没看见谁。
  
  人都杀了,何况这点东西呢?
  
  王常林意犹未尽,转身就走,在熊勇身上一点其他值钱的东西都没了,甚至没搜到一两银子。
  
  “我要不要把他埋了呢?”王常林停住脚步回身犹豫着。
  
  “浩荡离愁白日斜,吟鞭东指即天涯,埋骨何须桑梓地,人生无处不青山。”
  
  王常林喃喃自语,最终摇了摇头,大步流星般带着天谕流芳弓离去。
  
  文韬武略的障日山庄二庄主,最终竟然落得个弃尸荒野,他的出生很卑微,在遇到那位神秘老人之前,他有满腹才华,却苦于无发挥的余地,和很多公子贵族虽是好友,但从小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如别人,时刻安分守己。
  
  然而,命运的轨道却不容他做个平庸之辈,当他拿到天谕流芳箭的那一刻,他就注定要死的无名无份无坟无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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